• <menu id="zbqv7"><button id="zbqv7"><tfoot id="zbqv7"></tfoot></button></menu>
    <label id="zbqv7"></label>
      • <code id="zbqv7"><kbd id="zbqv7"><thead id="zbqv7"></thead></kbd></code>
      • <label id="zbqv7"><button id="zbqv7"><tfoot id="zbqv7"></tfoot></button></label>
        <dfn id="zbqv7"><i id="zbqv7"></i></dfn>
      • <label id="zbqv7"><button id="zbqv7"></button></label>
        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
        關注微信
       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
        電話或微信18807550903
        公司新聞
    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管理辦法解讀
        發布時間: 2024-05-15 17:19 更新時間: 2024-11-21 08:08

        一、總則

        · 目的:規范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工作。

        · 適用范圍:海關采信檢驗機構結果及其監督管理。

        · 主管機關:海關總署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二、采信機構定義

        · 采信:海關將檢驗機構結果作為合格評定依據。

        · 采信機構:具備資質和能力,列入目錄的檢驗機構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三、采信商品范圍

        海關總署:確定并公布采信商品范圍及要求,實施動態調整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四、采信管理系統

        建立:提升采信工作信息化水平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五、采信機構管理

        1. 申請條件:合法經營資質、檢驗能力、熟悉法律法規等。

        2. 申請材料:包括申請表、法人信息、資質認定證書等。

        3. 審查流程:海關總署組織專家評審,評估審查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六、采信機構目錄

        公布:海關總署負責公布并實施動態調整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七、采信的實施

        1. 檢驗委托:采信機構接受委托,實施檢驗并出具報告。

        2. 檢驗報告:包含采信機構信息、商品信息、檢驗結果等。

        3. 提交檢驗報告:采信機構通過系統向海關提交檢驗報告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八、監督管理

        1. 信息變更:采信機構信息變更應及時提交。

        2. 文件保存:保存期限不少于六年。

        3. 監督檢查:海關可驗證檢驗能力、查閱材料、實地檢查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九、違規處理

        1. 暫停采信:檢驗報告不實或虛假,海關總署可暫停采信。

        2. 移出目錄:違反規定,海關總署可移出采信機構目錄。

        3. 追溯調查:對被移出目錄的檢驗機構可進行追溯調查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十、xingzhengchufa

        weiguichufa:違反辦法規定的,海關依法給予xingzhengchufa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十一、附則

        1. 港澳臺:參照境外檢驗機構規定執行。

        2. 解釋權: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。

        3. 施行時間: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結語

       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管理辦法》為規范海關采信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定,旨在提高檢驗效率,保障商品質量安全。檢驗機構和進出口企業應嚴格遵守相關要求,確保檢驗活動合法、有效。海關總署通過建立采信管理系統,加強監督管理,提升采信工作的透明度和規范性。

         


        聯系方式

        • 電  話:0755-25108873
        • 業務經理:詹先生
        • 手  機:18807550903
        • 微  信:jack134866